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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吉所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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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娟主任受邀主讲“新《公司法》的解释和理解”大讲堂
4月17日,南京市一级大律师、南京市司法局中评委员、南京律协民事专委会副主任张志娟律师,面向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中建七局”)领导层,以“新《公司法》的解释和理解”为主题,开展了一场生动精彩的讲座活动,旨在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新《公司法》的修订内容及其对企业发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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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携手并进 共赢未来” 主题年会活动
2024年1月26日,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举办了主题为“携手并进 共赢未来”暨2023年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年终总结活动,此次活动除来自辉吉所的员工之外,还盛情邀请了东南大学法学院原党委书记毛惠西和东南大学土木学院陈忠范教授作为行业专家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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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娟主任受邀参加江宁区杨村社区拆迁纠纷案件调解工作
2023年7月20日,张志娟主任受江宁区杨村居委会许花书记邀请,参加杨村拆迁补偿安置争议的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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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建设工程固定价结算纠纷指导意见与裁判规则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固定价结算纠纷指导意见与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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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2023年5月6日下午,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除在外办案人员)在武宗亮律师的领讲下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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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离开法律效果就不要谈什么社会效果
来源:《法律科学》2015年第4期,节选自《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与司法正义》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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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张新宝:数据财产权的理论发现
张新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网络信息法中心主任,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家“四个一批”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贡献津贴;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网络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司法部重点项目等多项课题;在法律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二十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上发表论文数百余篇;曾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钱端升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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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13部门:招标人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中标人缴纳现金保证金!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要求,加快推动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改革,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现就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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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纠纷治理与专家证人(辅助人)制度”论坛暨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在南京江宁举行
2022年12月3日,由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主办,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东南大学法学院协办的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工程纠纷治理与专家证人(辅助人)制度”论坛在江宁区司法局会议室隆重召开。本次研讨会主题为“工程纠纷治理与专家证人(辅助人)制度”,线上线下参会人数达32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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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巴基斯坦重大基础设施智慧防灾‘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主任在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发言
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巴基斯坦重大基础设施智慧防灾‘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主任徐赵东以“中国-巴基斯坦重大基础设施智慧防灾‘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为题进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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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预通知
由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主办,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与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承办本研究会2022年年会,将于2022年12月上旬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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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吉所张志娟主任应邀参加河南大学江苏省校友会喜迎河大110周年校庆联谊会
8月20日晚上六点,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张志娟主任应邀参加河南大学江苏省校友会喜迎河大110周年校庆联谊会,并在会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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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吉所新执业律师聘用仪式圆满举行!
8月19日下午五点,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了两位新执业律师:张馨方、李怡蓉的聘用欢迎仪式。她们经过所里一年的实习培训,顺利通过考核,拿到了律师执业证书,并将继续在辉吉所执业办案,成长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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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吉所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集中学习研讨会
8月19日下午三点半,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及行辅人员在张志娟主任的主持下,开展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集中学习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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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吉所张志娟主任应邀考察南京板桥汽渡码头综合整治现场
在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陈忠范教授及其团队的帮助下,南京板桥汽渡码头综合整治和复绿工程在稳步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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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吉所张志娟主任应邀参加第九届“创新创业在海安”主题活动
第九届“创新创业在海安”主题活动举行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陈忠范教授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张志娟主任应邀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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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吉所法律小知识普及: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一字之差有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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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专家莅临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献计献策
2022年5月3日下午,东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东南大学副校级)毛惠西书记、原江苏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吴晶书记、江苏省工程法学会会长于立深会长、东南大学土木学院教授陈忠范教授等领导、专家亲临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就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发展壮大献计献策,给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提出了非常宝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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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吉所建筑小知识普及第一期
什么是素土、灰土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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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娟:公租房居住权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张志娟律师从专业角度对公租房,公产房的居住权问题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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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吉所张志娟主任参加南京市律协“学释用典”第一期研讨活动
2022年4月13日,南京市律师协会主办,南京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南京市律协民事专委会副主任、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志娟积极参加了南京市律师协会主办的“学释用典”第一期之居住权问题研讨活动,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的数位律师参与本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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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吉所张志娟主任受邀参加国家工程中心宣传片预验收评审工作
2022年3月30日上午,南京林业大学机电产品包装生物质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在南京林业大学举办了国家工程中心2021年宣传片预验收评审工作,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张志娟主任受邀参加,为评审工作提供法律与技术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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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三八”妇女节踏青活动
三月阳光明媚,生机盎然,到处都洋溢着春天的气息。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全体女职工在张志娟主任的带领下,前往南京江宁方山风景区登山踏青,度过一个充实、健康、愉悦的“三八”妇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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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我所又赢得了一个行政违法拆迁案件的胜诉!
2021年11月,我所主任张志娟律师带领团队成功办理了当事人曹某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南通市人民政府等单位的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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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与安全司法鉴定”培训交流活动圆满结束!
为提升民商事律师执业能力,加强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对房屋质量与安全司法鉴定意见的举证质证能力,南京市律协于2021年11月26日下午两点,在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创新展示馆举办“房屋质量与安全司法鉴定”培训交流活动。本次交流活动由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承办,东南大学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创新中心协办,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提供全程会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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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关于实际施工人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21年3月)
为统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认定、责任承担及相关诉讼程序的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等规定,结合我省审判工作实际,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员额法官会议讨论通过,形成如下解答意见,供全省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参考。

 

辉吉所张志娟主任受邀陪同考察新疆建筑市场
2021年6月17日至23日,江宁区建筑业协会组织三十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前往新疆考察建筑市场,同时将先进施工技术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传授给新疆的同行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张志娟主任受邀陪同前往,并参加了喀什市招商局、房产局和建设局组织的座谈会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现场考察。

 

辉吉所律师前往红色革命教育基地渣滓洞缅怀英烈
5月26日,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前往重庆出差,预备5月28日晚回宁。我所张志娟主任在出差前就作好安排,预留了28日下午半天时间,带领律师前往重庆红色革命教育基地——渣滓洞,缅怀英雄先烈,致敬红色历史。

 

辉吉所组织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于7月1日上午8时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江苏省司法厅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党委的号召,组织全体在所律师及行政人员集中收看大会盛况,其余律师自行线上学习。

 

辉吉所为民办实事(二)
4月28日,我所召开第一次公司法专题法律坛,宏亚集团、森工研究院、赛宝公司、南京同仁堂、东土建设、南京东至南、久祥建工等多家企事业顾问单位领导莅临我所,聆听学习法律知识并交流讨论,现场气氛热烈。

 

辉吉所张志娟主任应邀参加南京市江宁区建筑业协会第五届五次常务理事会
4月25日,受江宁区建筑业协会邀请,我所在张志娟主任的带领下,参加了江宁区建筑业协会第五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张志娟主任在会议上发表讲话。

 

奋进中的辉吉所为民办实事
为积极响应习总书记的号召,响应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律协的号召,4月17日、18日,我所作为建设工程的专业所,年轻的律师们在张志娟主任的带领下,牺牲周末双休时间,不约而同地来到所里,仔细研究本周刚发生的、亟待解决的顾问单位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题。

 

辉吉事务所正式注册成立!
2020年11月,江苏省南京市辉吉律师事务所正式注册成立!我们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土地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务!诚请亲们一如既往关心我,现在你们又多了一个关心的对象一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我相信:在你们共同关心爱护下,我们辉吉所定会茁壮成长,不辱法律人的史命!谢谢大家多年以来的关心!